编者按: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,但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失管失守的典型案例仍时有发生,教训极为深刻。生活是工作的基础,业余时间的行为往往是党性观念的试金石。如果“八小时外”不能自律,“八小时内”也难以做到清正廉洁。
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,守住“八小时外”生活交往的底线,集团纪委特推出【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100条纪律红线】专题,从餐饮宴请、娱乐活动、网络空间、旅游出行、社会交往、婚恋两性、家风家教、经济投资8个方面,梳理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应当遵守的100条纪法红线,并配以典型案例和特别提醒,帮助党员干部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。本期为社会交往篇第一期。
01不准违规组织、参加“老乡会”“校友会”“战友会”等
党员干部也有正常的社会交往,有时可能会参加老乡、校友、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类活动。多数领导干部对此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,参加此类组织和活动,是为了联络感情,或者为家乡的经济发展、为母校的建设献计献策,帮忙出力。但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参加了自发成立的“老乡会”“校友会”“战友会”等组织,有的还是发起者或组织者,借联谊、聚会之名,大吃大喝,挥霍浪费,有的甚至编织“关系网”,拉小圈子,搞团团伙伙或非组织活动,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。早在2002年,中央纪委、中央组织部、总政治部印发《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“老乡会”、“校友会”、“战友会”组织的通知》,对党员领导干部组织、参加“老乡会”、“校友会”、“战友会”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。之所以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“老乡会”、“校友会”、“战友会”等,说到底是因为这些自发成立的乡友会,容易从联谊活动开始,逐步演变成小团伙、小帮派、小圈子,其结果必然损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严重危害党的团结统一,使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生态遭到破坏。因此,对违规组织参加各种违规成立的“老乡会”“校友会”“战友会”等组织,情节严重的,必须给予党纪惩戒,防止小节失管终累大错。某部委局级党员领导干部董某严重违纪问题。2015年春节前,董某召集在京工作的本省老乡聚餐。其间,经董某提议创建了“在京老乡精英会”微信群,董某自任群主。此后,董某以老乡中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较成功的商人为主要对象,不断扩大该群规模,使群人数最多时达到400多人。为提升群活跃度,董某积极组织线下联谊活动,并被推举为线下活动秘书长。董某指定3位年轻群员担任秘书长助理,规定全群性线下联谊每年组织1-2次,小范围联谊或聚餐则因人因事随时安排。从组群到2017年年底,全群性线下联谊已经组织4次,小范围联谊或聚餐则不计其数。董某号召“有事找群员”,群内成员利用该平台互通政商信息,一些领导干部为群内商人介绍工程项目等,一些商人则为领导干部提供各式各样的便利和服务,有的甚至存在权钱交易现象。董某因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被追究党纪责任。党员干部在“八小时外”参加老乡、校友、战友、同学之间的聚会、聚餐、交往等活动,要保持正常、健康的社会交往,自觉抵制各类自发成立的“老乡会”“校友会”“战友会”等,切忌利用老乡、校友、战友关系搞团团伙伙、拉帮结派、搞利益交换。即便是参加合法的社会团体,也要按照规定履行组织审批程序,不得擅自参加。近年来,党员干部的交友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。这是因为,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各种各样的权力,他们的交友范围和方式往往影响着权力的运行。现实生活中,有一些领导干部因为交友不慎吃亏上当,犯了错误,个别的甚至沦为腐败分子,跌入腐败犯罪的泥坑。违规交友的问题,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干部“傍大款”。有的党员干部与私人老板打得火热,“称兄道弟”“亲密无间”,“傍大款”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。有的私人老板不择手段“傍大官”,往往两厢情愿,一拍即合。这种“八小时外”的“感情投资”和“幕后交易”,为权钱交易披上了一层“友情”的外衣,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,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,最终也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。党员干部并非不能同私人老板交往,而是要交往有道、把握分寸,平衡好亲清二者的关系。正常、健康的政商交往既有利于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又有利于企业按经济规律有序经营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各级党委、政府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推动政治生态日益清朗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同时也要看到,少数党员干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上的偏差,要么“清而不亲”,要么“亲而不清”。这种问题都是要不得的。政商关系不仅关涉营商环境,而且反映党风、政风和社风。党员干部要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、红线和底线,同私人老板交往既要坦荡真诚、真心实意靠前服务,主动关心、及时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又要清白纯洁、守住底线,清清爽爽用权,不吃拿卡要,不搞权钱交易,谨防被“围猎”,更不能甘于被“围猎”。某省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。马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无视党纪国法,甘于被“围猎”,对不法药商的前呼后拥、阿谀奉承享受至极,利用手中职权,拿医疗设备、药品、耗材采购准入资格作为筹码,长期与不法药商结成利益同盟,寻找中间人作为“防火墙”,充当“影子股东”,内外勾结大肆受贿,大搞“期权腐败”,扰乱医疗卫生秩序,破坏医药市场公平竞争环境,啃食群众和医院利益,损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马某某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依法处理。古人云:与善人交,如入芝兰之室,久而不闻其香;与不善人交,如入鲍鱼之肆,久而不闻其臭。对党员干部来说,交友必须情之又慎,从善交友,择廉交友。与私人老板的交往,要牢牢把住亲清二字,不参与吃喝玩乐等私人活动,不接受宴请和活动安排,不搞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换。从事外事、机要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干部,往往掌握着大量党和国家秘密,涉及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,容易成为境外间谍、情报机构和人员拉拢诱惑腐蚀的对象。这些人员如违规同境外机构和个人交往,容易将党和国家秘密和安全置于危险之地,危害极其严重,应当受到党纪惩处。其他党员干部与境外机构、人员交往时,也要保持警惕,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,防止被拉拢、策反。为境外机构充当间谍,以及为境外的机构、组织、人员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,构成犯罪,应当受到刑罚。某市政府法制办原副主任科员周某某向境外间谍提供材料案。2013年7月,周某某受境外间谍人员勾联,向间谍人员提供信访、维稳资料,并收取活动经费1000元。按有关规定给予周某某开除党籍、行政撤职处分,由副主任科员降为办事员。国家安全和利益无小事。无论是从事外事、机要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干部,还是从事其他工作的党员干部,都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、外事纪律和保密纪律,未经组织批准不能私下与境外机构、人员联系和交往,更不能在联系、交往中泄露党和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,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。来源:中国方正出版社《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100条纪律红线》,ISBN 978-7-5174-1369-1